兰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政策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5 11:38:22
兰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政策的说明
近期我县城区天然气经营网点出现群众集中排队购气现象,为使广大市民了解掌握我县天然气价格政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如需调整,需要经过成本监审、风险评估、价格听证等规定程序。
二、当前我县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继续执行现行政策,即:用气量每户每月30(含30)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2.00元;用气量每户每月30-80立方米(含80)之间的,在第一档气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40元; 用气量每户每月80立方米以上,在第一档气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1.00元。
三、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保障供应,严格执行现行政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者变相提高居民天然气价格,更不得擅自停售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
请广大用户不必恐慌,保持理性,按需充值消费。同时,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市场监督管理投诉热线12315进行举报。
兰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