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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价局认真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17 15:30:06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维护商品房销售价格秩序,县物价局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从52日开始,整合部门力量,同房管局一道集中利用了半个月时间,对县城园丁福成、翰林国府、城市花园C区等9家在建在售房地产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同时,向各房地产开发商下发了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对商品房明码标价内容和相关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和培训。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总结三个阶段,重点检查了7个方面内容: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等。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开发企业限期纠改到位,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房产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房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而贡献部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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