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6-07-21 11:09:17
为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自7月20日起组织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原料药及药品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社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非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药品采购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检查重点放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行业协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二)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原料药、药品的行为;
(三)社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药品零差率、加价率政策的行为;
(五)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出厂(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
(六)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
(七)其它违反《价格法》、《反垄断法》的行为。
专项检查期间,我局将充分发挥“12358”举报平台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密切关注药品价格动态,加大巡查力度,对扰乱市场价格行为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