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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价局五项措施维护“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发布时间:2015-09-22 15:21:04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和服务保障工作,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价格环境。

一是重视宣传引导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在保障两节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价格变动监测预警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等信息,及时澄清虚假报道和不实信息,消除不良影响,稳定社会预期;通过网络、报纸、电视、信息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及重要商品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引导经营者自律诚信经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保持价格稳定;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在县城主要道路和商业区布置标语和宣传栏十余处,保证价格宣传的覆盖密度,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价格法规和举报方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增强价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县区内蔬菜供应量大,供应范围广、供应质量参差不齐等特点,建立应急工作制度。健全价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执法队伍,明确工作职责与具体措施,一旦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报告,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严肃查处节日期间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的违法行为,加大监测频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执法检查。

三是扩大监测检查的范围和频率。对主要食品、粮油、肉禽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商品实行每日监测,密切跟踪其价格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将普遍监测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超市、商场、商业步行街等商品聚集区为重点,同时兼顾城乡结合部和重点乡镇驻地,做到疏而不漏;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一旦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努力做到“三个第一”(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报告),必要时立即启动价格监测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四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大力整治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饭店、宾馆餐饮价格的监控,针对节日期间餐饮旺盛的特点,督促餐饮经营者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严肃查处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加强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旅游经营者“零负团费”、价格欺诈、变相涨价、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自9月18日起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大型购物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进行巡查,规范商品零售企业和商场的促销、打折、周年让利、季末清仓等价格行为;同时,全面清查消费者投诉的价格违法问题。

五是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加强节日带班值守制度,认真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坚持节日领导带班制度,加强12358举报电话的值守,确保24小时畅通。按照“有报必接、有接必为、有为必果”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举报工作办结制度,加大举报案件处理力度,做到迅速出动、快速结案,及时反馈,确保本县市场价格稳定,让全县人民过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

              (9月18日县物价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宝庆、开元、九州等大型商场进行巡查。)

 

山东苍山蔬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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