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扎实开展价格鉴证援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20 17:58:03
近年来,县物价局所属价格认证中心充分发挥价格服务职能,秉持“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系统”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价格鉴证援助办法》,积极开展价格鉴证援助工作。仅2015年上半年,该中心就实施援助26起,涉案金额达79万元。
提高自身工作素质,提升工作质量。坚持对群众热心、诚心的工作要求,从提升价格鉴证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上着手。一是组织中心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端正服务态度和从业观念。二是组织培训,学习先进工作方法和经验,开拓工作思路。三是聘请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参与一些专业性强,难度大,复杂程度高的鉴定认证工作,确保认证工作的质量。
规范流程,建立完善援助制度。按《山东省价格鉴证援助办法》规定,该中心明确,符合以下条件的群众均可申请价格鉴证援助,享受该办法减免价格鉴证费的优惠政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农村居民;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经济困难的,以及其他需要价格鉴证援助的情况。符合以上价格鉴证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中心在收到援助申请后,在出具价格鉴证结论前,协助困难群众填报价格鉴证援助申请表,按规定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减收、免收或不予援助的决定。
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为了提高群众对价格鉴证援助的了解,知道价格鉴证援助的实施制度和流程,该中心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工作人员工作到哪里,就适时把“价格鉴证援助”制度宣传到哪里,从而大大增加了“价格鉴证援助”工作的透明度,使弱势群体放下了“无钱不办事”的思想包袱。今后,他们还将组织“价格鉴证援助”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标语口号等形式进乡村、赶市集,公开接受群众咨询,让更多的困难群体了解到价格鉴证援助这一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