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首页 > 资讯中心 > 工作动态 > 正文

我局部署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5-08-05 10:01:00   

    为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自8月6日起,我局组织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对象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重点检查竞争不充分药品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

    检查内容是上述单位是否存在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急实施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以下十种行为(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四)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五)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行为;(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改革试点公立医院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的行为;(七)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加价率的行为;(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药价管理政策,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的行为;(九)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十)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

    专项检查期间,我局将充分发挥“12358”举报平台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密切关注药品价格动态,加大巡查力度,对扰乱市场价格行为将依法查处。


 

山东苍山蔬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办

备案编号:鲁ICP备19013539号-1

济南海扬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