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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四项措施强化物业收费监管

发布时间:2015-04-13 11:18:12   

为规范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广大业主价格权益,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小区物业收费监管。

推行物业收费公示。要求各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将服务企业名称、内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予以公示。积极构建物业阳光透明收费、业主明明白白缴费运行机制,增大双方信任力度,减少质疑纠纷。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价格巡查,监督物业公司按照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对物业管理公司代替有关单位收取的水费、电费等代收费,严格按有关收费政策执行,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对乱收费拒不改正者,进行立案查处。

实行收费备案登记。物业服务企业在实行新收费标准前,必须到物价局进行备案登记,收费科室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核实,查看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的收费标准等级与实际服务能力是否相符、服务措施是否到位、业主是否认可、满意,对于审查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予备案。

畅通投诉维权渠道。做好“12358”价格举报平台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保障投诉者的合法诉求,并将查处情况记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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