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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4-10-09 09:12:09   来源:兰陵县物价局   

为营造祥和安庆的节日气氛,稳定物价、稳定市场。我局及时组织力量,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了节假期间市价格场稳定有序。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成立节假期间市场监管领导小组,由局长负总责,物价检查所、价格监测中心分别牵头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分别制定了“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表、市场价格监测值班表、市场价格异动应急小组值班表和局领导带班制度,形成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同作战、内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了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规范节庆礼品、生活必需品等价格秩序。

   一是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分析,重点加强粮食、植物油、肉禽蛋类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及时汇总分析、加强预测预警,确保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价格异动问题。二是开展节庆礼品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全县各购物中心、商场是否明码标价,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下当价格行为。对一些标价不全的,标示不清、错标、漏标的要求立即纠正。从检查情况看,今年,我县各大型购物中心,主要商场总体货源充足,高价位节庆礼品品种增多,价格适中。无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行为,能够自觉遵守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三是进一步完善价格应急监管机制。加强部门联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运工作,保障供应,坚决制止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稳定市场价格。

三、积极行动,认真开展旅游、交通价格巡查,优化节日出游环境。

一是借助我县第二届“菜博会”旅游之风,对我县现代农业园、文峰山、大宗山郎公寺、荀子幕等主要旅游景点及景点附近各主要农家乐10余家等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各景点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及景区内停车、住宿、餐饮等相关配套服务价格进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门票价格,严格执行规定的优惠政策,旅游购物店严禁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农家乐各项服务应该做到明码标价,不得搞两套菜单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改善旅游环境。要求各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诚实经营,自觉抵制旅游购物、娱乐项目价格虚高和高额返佣现象,促进旅游消费。截至目前,没有发现我县各主要旅游景点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对我县客运中心、公交、出租车等开展巡查。国庆七天小长假是消费者出行高峰,在外求学、务工的人员大量返乡,外出旅游呈现高峰状态。为此我局加强对我县交通客运的价格监管。要求各经营单位在节日期间群众返乡、返城、旅游等高峰期,不得出现借机随意上调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假日出行成本。截至目前,我县各交通运输站点及经营者能够自觉稳定交通运输价格秩序,无借机抬价、价外加价的行为。

四、继续规范商贸促销价格行为,净化节日购物消费环境。

帮助经营者积极规范降价、打折等促销行为,积极预防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发生。对各主要商贸市场开展的促销活动降价、赠售、打折等公告是否明确、是否存在信息模糊、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问题进行检查。对个别价签少标、漏标和未使用物价局监制的商品标价签的现象,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还没有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的举报案件。

五、加强12358举报电话值守。

节日期间我局建立了“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和局领导带班制度,确保“12358”全开候畅通,确保及时协调解决价格纠纷、及时处理价格违法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截至108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28余人次,检查超市、商场、旅游景点、粮油副食店、交通运输单位等70多家。节日期间,我县各类市场价格秩序良好,无投诉电话、无群众价格举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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