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着力规范汽车4S店明码标价
发布时间:2014-08-08 09:19:28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经销行业经营者(4S店)的价格行为,加强汽车销售行业的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在汽车销售中存在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兰陵县物价局于2014年8月5日对辖区内各4S店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行动的重点包括:一是经营者的明码标价,经营者销售(展销)的所有汽车是否在其相应处,使用合法的标价签(牌),标明品牌、型号、产地、配置、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8项内容,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二是经营者的宣传、广告用语,经营者通过报刊、电视广告、促销邮报、宣传单和网络报价宣传行为等进行价格促销宣传时,是否存在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是否有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标示特价、最低价、亏本价、零利润等;三是经营者是否存在串规串级、虚高配置、虚假让利等欺诈行为。
检查发现,4S店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在整车销售场所,普遍使用的是自制标价签,有的甚至未明码标价。经营者在宣传过程中普遍存在误导性的语言来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网络宣传报价与实际报价不一致,网络宣传标语普遍存在误导性语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问题,兰陵县物价局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取证,加强明码标价的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4S店的价格行为。逐步建立健全我县汽车经销行业价格行为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