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首页 > 资讯中心 > 工作动态 > 正文

我局“四步走”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18 11:45:01   

    为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山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临沂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兰陵县物价局“四步走”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

    一是走企业,了解经营状况。按照办法的规定,对拟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企业进行了前期调查走访,组织人员深入到我县铁矿、石膏矿、房地产等企业,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认真传达档精神,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听取他们对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走市场,把握价格行情。依靠“三级价格监测网络”加大对商品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的价格监测和市场调研,密切关注拟征收商品的市场价格动态行情,从而对企业生产成本、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有全面的把握,为确定合理的征收标准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三是走周边,学习优秀经验。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认真向临沂市和周边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区学习,学习他们的优秀经验和先进方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举一反三、不断完善,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宣传报导等方面推动工作有序进行。

    四是走部门,协调工作流程。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房管、地税、财政等多个职能部门,我们积极到各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凝聚共识、细化分工、互相交流,统一明确各自负责的工作环节和流程,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共同促进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山东苍山蔬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办

备案编号:鲁ICP备19013539号-1

济南海扬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