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幼儿园收费公示检查工作进入处理阶段
发布时间:2014-06-12 08:51:18
根据临沂市物价局等七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兰陵县物价局于2014年4月14日向全县42家幼儿园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规范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幼儿园将其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以告知各幼儿家长。
2014年5月26日至28日,兰陵县物价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在此次检查中共发现32家幼儿园未开展收费公示工作,对上述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予以公示。对不听规劝屡查屡犯的单位将依据现行的价格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2014年6月9日至11日,兰陵县物价局组织执法人员继续对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此次检查重点是对不听规劝屡查屡犯的幼儿园经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本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共发现全县仍有13家幼儿园未将其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严重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13家幼儿园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告知其在3日内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在公示后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或仍未进行公示的,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现行的价格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