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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五措并举强化停车场收费监管

发布时间:2014-03-26 11:36:00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停车场收费监管,规范停车收费秩序。

一、高度重视停车场收费监管工作。我局通过对“12358”价格举报热线和“12345”市政府热线举报信息的分析发现我县部分停车服务单位存在收费依据混乱、停车不开发票、收费未公示等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市民正常的工作与生活。为此我局及时成立专项督察小组对全县各停车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广大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严格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我局要求全县各停车服务单位严格按照《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文件规定进行收费,对实行政府定价的如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要严格按照政府定价进行收费;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要在规定范围内合理收费;对经营性单位如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停车服务收费要及时备案。

三、落实停车场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凡依法从事停车场服务的收费主体,均须在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12358),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停车场服务乱收费查处力度。我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重点抽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以及随举报随查处的方法,加大对停车场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将严格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理,以规范停车场服务收费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我局在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热线和“12345”市政府热线监督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建设网上举报平台,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传真等价格投诉渠道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指派专人负责值守,确保全天候畅通,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咨询,对停车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应迅速处理,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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