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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二O一六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17-03-24 10:58:06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根据省和临沂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及统计工作的部署,我局认真组织了2016年度的收费情况报告及统计工作。

一、兰陵县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016年,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目标,全力以赴抓发展,惠民生,促和谐,县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2016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8.41亿元,年均增长6.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06亿元,年均增长14.16%;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由2015年的186亿元增加到215.7亿元,年均增长17.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25亿元增加到226.6亿元,年均增长10.6%;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26093元、11092元增加到28284.8元、12045.6元,年均增长8.4%、8.6%。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基本情况

2016年我县收费工作按照市物价局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规范收费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为促进新常态下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优化发展环境政策。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制度,未纳入《清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不断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市场化改革。严格落实《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和市物价局统一部署,今年年初,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通过到企业发放等方式发放《企业交费登记卡》60余份,落实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11月份我们又组织人员对《企业交费登记卡》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企业缴费登记卡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总结。

二是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了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涉企、涉农收费目录清单,面向企业免费发放,并通过我局机关网站、县域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是严格落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部署。在多次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市局通知精神先后制定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公立医院医药改革建议方案及关于调整兰陵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对药品零差价执行情况、医改政策落实情况跟踪调查并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局。

四是按时完成收费统计报告制度。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91个单位,通过全国收费监管系统按时完成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结构变化情况及原因

兰陵县2016年度参加收费情况报告的部门和单位共计91个,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14480.4353万元,比201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减少7046.779万元。随着行政性收费项目的逐年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二税收”的功能已逐年减弱,其经济调控作用,特别是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将逐年强化。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构成

(1)按收费对象统计:划分为涉企收费和其他收费,分别为8527.1231万元、5953.3122万元,占收费总额的43.8%、56.2%,涉企收费大部分为资源补偿类收费,其他收费大部分是教育收费、行政管理类收费。

(2)按收费性质统计:行政性收费6142.5466万元,占收费总额的36.42%,事业性收费8337.8887万元,占收费总额的63.58%。

(3)按管理权限统计:中项中标收费2116.4216万元,占收费总额的57.61%;中项省标收费11203.9107万元,占收费总额的25.43%;省项省标收费59.4088万元,占收费总额的15. 38%;其他收费1100.6942万元,占收费总额的1.57%。

(4)按收费类别统计:行政管理类收费为2980.4191万元,占收费总额的20.57%,其中证照类收费982.1126万元,占收费总额的9.42%;资源补偿类收费为4160.2680万元,占收费总额的5.34%;鉴定类收费为1558.9275万元,占收费总额的13.81%;考试类收费为1131.56万元,占收费总额的32.97%;培训收费为0.3200万元,占收费总额的2.51%;教育收费为3602.9737万元,占收费总额的2.83%,其他收费为1045.9670万元,占收费总额的12.56%。

(二)收费数额减少情况及原因

收费金额减少较多的主要收费项目:

一是卫计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2015年征收社会抚养费7273.27万元,2016年收入为“零”,比去年减少7273.27万元,其原因:由于2016年放开2胎生育,社会抚养费全年暂未征收。

二是国土资源局收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2015年为2878.2956万元,2016年为875.29万元,比去年减少2003.0056万元。其原因:2015年国土资源局加大征缴力度,实际收缴的矿补费包括本年度矿补费与本年度之前矿山欠交的矿补费,因此2015年矿补费数额较大。

四、收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91家单位的收费验审,从总体上看,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不断规范,收费秩序好转,乱收费现象逐年减少,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收费单位仍存在批准机关和文号掌握不清、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填写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收费单位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界定不清晰,出现混淆填报的情况。

(二)收费公示不够规范,部分收费单位未坚持常年公示,或对已变更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未在公示牌上予以及时变更。

(三)《收费许可证》制度取消后,因不再存在收费资格问题,我们无法实施吊销许可证等管理权限,对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相对减小。 

    (四)收费年审取消后,部分单位对收费统计制度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下降,工作配合积极性降低,收费监管的有效办法相对减少,不利于我们对收费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

五、继续做好收费清理工作

收费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继续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充分利用年度统计报告审核手段,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规范收费管理行为,严肃收费审批权限,进一步密切关注上级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信息调整,大力做好收费管理政策的统计与宣传工作,切实把清费减负政真正落到实处。

(一)认真贯彻有关收费政策精神,跟踪收费动态调整,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的透明度。

(二)随着“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的建立,新旧收费管理办法的交替更新,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三)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制度,强化统计质量水平,提高审验工作质量。

(四)进一步密切关注上级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信息调整,大力做好收费管理政策的统计与宣传工作,切实把清费减负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获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对收费报告中出现的增减变动明显的收费项目进行跟踪评估机制。

     (六)加强和财政部门的职能互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和督查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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