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3 11:39:19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于近期举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就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及新闻媒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的方式产生。其中,消费者自愿报名,其他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我局另行聘请。具体人员名单和数额,将在听证会召开前15日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四)消费者参加人员须是城区管道燃气用户。
三、其他事项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15年11月27日前通过电话方式报名。
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2178800 13854970620
2015年11月23日